论坛1 “凝聚合力,构建大保护格局”论坛顺利召开

时间:2022-12-09

作者:CIP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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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下午,“凝聚合力,构建大保护格局”分论坛在第十一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上召开。与会嘉宾围绕如何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探讨。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行政保护力度,执法指导力度显著加大。同时批准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加强国际合作,进一步健全保护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剑围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展开了讲述,包括人民法院致力完善裁判规则,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此外,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管、版权、知识产权等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改革,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副司长王国栋强调须通过部门协同做好医药集中采购中的专利保护工作。他表示,目前我国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建立医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在集中带量采购之前,加强分析研判,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通过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医药集采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副主任毕春丽介绍了信息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发展趋势。她谈到,随着信息通信领域的蓬勃发展,标准必要专利涉及的诉讼及全球费率等问题时常引发关注。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制定与我国产业发展环境和市场竞争状况的标准必要专利政策,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力量。

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则重点关注了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模式。他认为,加强地理标志保护,首先应正确认识地理标志的性质及含义,完善集中管理的制度设计,并从行政司法机制的角度去寻求公权与私权的平衡。

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冯晓青从数据财产化和知识产权制度构造的角度展开了讨论,重点阐述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合理性、特殊性,以及现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困难,包括现行知识产权专门法存在的局限性。他认为,应构建权利限制机制,达成数据权利保护与限制利益的平衡。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学教授董涛分析了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下的行政执法的必要性。他认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符合民法典治理效能提升下的基本诉求,同时符合财产权的法律属性。为更好发挥行政保护的效果,还须继续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运行机制,针对数字时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不同特点进行适应性调整。

礼来公司助理副总裁何小萍则从一名创新药企员工的角度,讲述了近年来我国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促进医药创新所做的一系列改革,包括新修改的专利法中加入的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专利补偿制度,感受到了我国加强医药创新保护的决心。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耿文军分享了创新药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例如创新初期便进行技术分析,排除风险;产生创新成果后,采取包括专利、商标全球布局在内的一系列措施,对自身知识产权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论坛上,与会专家还就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处力度、建立商业数据保护的完整法律体系、完善医药领域保护体系建设等分享了自己的所见所想,引发观众热烈反响。